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吴淑珍被咬住 洗钱、行贿案终于合流


发贴者 2008��10��16�� 15:29:56

针对扁案,台湾《自由报导》今天的分析特稿指出,侦组侦办洗钱案,一直只知扁家金钱流向,无法清出这些钱的来源有无不法,如今终于找到突破点—南港展览馆弊案的相关款项流入扁家海外人头帐户,此一初步认定,终使洗钱案与企业行贿案合流,一旦查证属实,珍虽非公务员,仍会被列为共犯遭到诉究。   至于扁是否也可能涉入本件行贿案,因蔡铭哲目前只咬出珍,检方不愿就扁的部分表示任何意见,但据悉已列入调查事项。   报导指出,北检昨天声押余政宪获法院裁准,紧接下来,就是要追查其动机,其是否有收受贿款,而侦办方向直指吴淑珍。   据悉检方掌握到的一个内幕是,蔡铭哲2003年9月19日与余政宪在兄弟饭店见面时,余“一脸很臭的样子”(指不太高兴),检方依此研判,余交付时应是“不甘愿”、“疑有人指使”。   《自由报导》表示,再加上郭铨庆付出的款项流向与珍有关,蔡也明白供出本案的背后是珍在操作,检方有足够理由怀疑此事与珍有关。   珍是否介入此标案,目前仍须由检方进一步厘清,惟依法论法,若珍确实涉入,她虽非公务员,但所涉刑责不比余政宪轻。   依据贪污治罪条例第六条第四款的规定,公务员违法图利为最轻本刑五年以上重罪,而刑法上对于共犯的认定,则是有犯意联络,行为分担即属之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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